客户恶意拖欠货款该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遇到客户恶意拖欠货款,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签订还款协议。要是对方并不抵赖,只是拖延还款,那么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是个不错的选择。在协议里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这样能清楚地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人很有利。 其次,若签订还款协议行不通,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起诉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的时候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样做是为了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获胜后能够顺利执行裁决。 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去主张权利。比如,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在追讨货款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在追讨货款过程中,证据也很关键。如果有买卖合同,这能证明与客户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没有买卖合同的话,客户下的订单、发货单等也能证明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若有签收的书面凭证,能证明实际发生的交易笔数及应付货款数额;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同样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此外,如果已向客户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已签收或者认证抵扣,这也可作为增加胜诉把握的补强证据。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