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弟执意离婚会怎么判?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说,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就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虐待是长期折磨家庭成员,遗弃是对需要抚养的家庭成员不管不顾;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也就是长期沉迷这些不良行为且经过多次教育也不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注意是因为感情不好而分开居住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比如夫妻之间矛盾特别深,无法正常交流生活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所以,如果招弟执意离婚,首先法院会进行调解。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过调解无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要是没有这些证据,法院第一次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如果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招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