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欠条但欠债不还该怎么办?

我把钱借给了别人,当时写了欠条,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知道面对这种有欠条但欠债不还的情况,具体可以采取哪些有效的办法来拿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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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有欠条但欠债不还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与债务人进行交流,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尝试让对方还钱。这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如果能协商成功,自然是最好的。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考虑法律途径。一是申请支付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当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需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另一个更常用的就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做好以下准备:准备好民事诉讼状,清晰写明双方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带上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证据材料比如欠条,一般来说,欠条作为书证,出自借钱一方之手且有对方签字,是讨债很有力的证据,同时还可以找当时在场见证的人作为人证 ,为债权进行证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所以如果担心对方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要注意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便行使撤销权。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管辖权: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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