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欠条对方欠债不还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写了欠条。现在到了还钱的时间,可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尝试去沟通,对方总是找各种借口。我想知道在这种有欠条但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才能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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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欠条但对方欠债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直接和对方沟通,提醒对方还款。这是最简便的方式,说不定对方是有特殊原因导致暂时无法还钱,通过沟通可以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有以下法律途径可以选择。一是申请支付令,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财产。 二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前提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可以仲裁。仲裁相对灵活、高效。 三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要符合一定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需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流程如下:准备好民事诉讼状,清楚写明自己的诉求和事实理由;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欠条,它是讨债有力证据,出自借钱方之手且有签字,作为书证效力较高;人证,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可以找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对方财产证据,有的人会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依《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所以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管辖权: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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