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欠钱人不履行义务该怎么办?


当判决生效后欠钱人不履行义务,可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首先,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作出终局判决并生效之后,原告方有权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院会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以及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次,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倘若被执行人存在相应的履行能力却仍然故意拒绝履行义务的话,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之中,这无疑将会给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比如限制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 最后,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执行人仍旧坚决抵制生效判决文件内所载明的法律义务,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采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导致无法执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另外,如果债务人是暂时无力履行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债务;如果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债权就无法清偿,法院会终止执行,待债务人有能力后再执行。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678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