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未满辞职是否要交违约金?
我和公司签了服务期协议,现在服务期还没满,我想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一定要交违约金,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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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辞职是否要交违约金,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服务期的概念。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一般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才会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确实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且你们约定了服务期,那么当你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这个违约金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只是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那么这样的服务期约定可能是无效的,你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另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你被迫辞职,这种情况下即使服务期未满,你也无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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