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别人有债务纠纷,打赢官司后对方成了被执行人,但现在发现他根本没能力偿还债务。我就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展开


当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可按以下几种情况来处理。 首先,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就好比一场比赛暂时中场休息,并非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就是说,法院查了一圈,发现被执行人真没财产能用来还债,就先暂停执行程序。 其次,申请执行人有权利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比如他找到了新工作有了收入,或者继承了一笔财产等,就可以随时向法院提供这些信息,法院会恢复执行。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这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当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符合破产条件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申请其破产清算。这样通过破产程序来公平清偿债务,能对所有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合理分配。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虽然暂时没能力偿还,但有劳动能力,法院可以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后,要求其通过劳动所得逐步偿还债务。就像被执行人有工作能力,那么可以每月从他工资里扣除一部分来慢慢还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