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手续?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已经决定走起诉离婚这条路了,可对方死活不同意。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的手续该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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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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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基本概念。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面说一下具体的手续。第一步是准备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证据方面,如果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分居的相关证明等,要一并准备好。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步是法院受理。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第四步是审理阶段。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努力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如果调解无效,就会进入庭审程序。在庭审中,双方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被告起诉离婚的,则不受此限制。总之,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你也可以通过合法的起诉程序来解决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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