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直不判离该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已经起诉过几次了,可法院一直都不判离。我实在是和对方过不下去了,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想了解下这种起诉离婚一直不判离的情况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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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起诉离婚一直不判离,首先要寻找法院不判离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时,就需要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可以收集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若因感情不和分居,要收集分居的相关证据,像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 另外,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不要急于马上再次起诉。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可以利用这段时间,继续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同时保持分居状态,为再次起诉做好充分准备。 还可以尝试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虽然是起诉离婚,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表达自己坚决离婚的态度和合理的诉求,也许能达成离婚的调解协议。总之,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采取合理的措施来推动离婚诉讼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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