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二次不判离该怎么办?

我已经第二次起诉离婚了,可法院还是没判离。我是真的想结束这段婚姻,现在特别苦恼,也很迷茫。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是继续起诉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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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二次不判离,先别着急。首先要明白,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二次不判离,有几种选择。一是考虑上诉,但上诉能否改判主要还是看是否有足够新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若没有新证据,上诉改判的可能性不一定高。二是可以等半年后再次起诉。在这半年期间,要注重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相关证据;或者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证据等。三是尝试与对方协议离婚,虽然之前可能尝试过但没成功,二次不判离后可以再沟通看看。 总之,离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若遇到困难,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们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表现为上述法律条文中列举的多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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