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抚养父母还想继承祖传老房子该怎么办?
我家有套祖传的老房子,按说之后是会留给子女的。但我有个兄弟姐妹一直不抚养父母,还想着之后能分到老房子。我就想了解下,遇到这种不抚养父母还想继承老房子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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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然后是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子女有责任和义务照顾父母的生活,在经济上提供支持,在生活上给予照料。 对于不赡养父母却想继承祖传老房子的情况,法律也有相应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兄弟姐妹有抚养能力却不抚养父母,那么在分配祖传老房子时,他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如果父母留有遗嘱,明确表示不给不赡养自己的子女继承老房子,那么就按照遗嘱执行,该子女将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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