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还没好单位要求上班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现在身体还没恢复好,但是单位却要求我回去上班,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我担心强行回去上班会影响我的伤势恢复,也不清楚单位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利,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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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工伤还没好单位就要求上班的情况时,我们首先要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益。停工留薪期是一个关键概念,它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如果您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求您上班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以向单位说明情况,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材料,表明您还需要继续治疗和休息。如果单位仍然坚持要求您上班,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另外,您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相关待遇。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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