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该怎么办?


当用人单位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等。《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也明确指出,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已建立工会的企业由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工会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督促用人单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如果沟通协商无果,工会可以支持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当用人单位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劳动者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等也会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