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补偿款多发了该怎么办?

我家在征地过程中,发现征地补偿款多发了。我担心这多发的钱后续会有麻烦,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直接退还,还是等相关部门来处理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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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征地补偿款多发的情况时,在法律上这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应得的利益,并且使得他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征地补偿款多发的场景中,政府部门或者负责发放补偿款的机构就是受损失的一方,而收到多发补偿款的人就是得利人。所以,从法律角度出发,收到多发补偿款的人有义务将多发的部分返还。 如果收到多发补偿款的人拒绝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这意味着,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多发的补偿款,而且如果因为得利人拒绝返还造成了其他损失,得利人还需要进行赔偿。 当发现征地补偿款多发后,建议第一时间与负责发放补偿款的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主动配合将多发的款项退还。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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