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对方如果骚扰我该怎么办?
正在起诉离婚,可这段时间对方老是来骚扰我,一会儿打电话发消息纠缠,一会儿又跑到我家或者单位闹,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心里特别烦也很担心自身安全,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哪些有效的应对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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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期间如果遭遇对方骚扰,不要慌张,是有多种法律途径可以解决的。 首先,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比如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你或你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你等都可以作为申请内容。而且申请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其次,如果骚扰行为达到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形,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后,由人民法院监督被申请人履行。要是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继续骚扰你、殴打或者威胁你及其亲属、威逼你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总之,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让自己免受不必要的伤害。相关概念:(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等作出的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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