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缴税依据是什么?
我有一块土地,不太清楚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什么来计算缴纳的。是土地面积、土地性质,还是有其他的依据呢?想了解下具体的缴税依据,好提前做好缴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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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其缴税依据主要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这里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在税额方面,每平方米年税额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按照相关规定,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这体现了税收政策对于特殊土地利用情况的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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