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对方如果骚扰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期间,如果遇到对方骚扰的情况,不用过于担心,法律为您提供了多种保护途径。 首先,如果对方的骚扰、威胁行为涉及到您的人身安全,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为了保护像您这样可能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此类危险的人,以及确保离婚诉讼能正常进行而作出的裁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且申请方式上,一般应以书面方式提出;要是书面申请确实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 。人身保护令的内容通常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您或您的亲友,禁止其骚扰、跟踪您,以及为保护您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保护令签发后,法院会监督对方履行。要是对方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还继续骚扰您、殴打或者威胁您及其亲属、威逼您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您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另外,如果对方的骚扰行为虽然没有达到需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么严重的程度,但也对您的生活造成影响,例如只是言语上的骚扰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行为,会面临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您也可以选择报警,让警方依法处理。 总之,法律赋予了您维护自身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权利,遇到此类情况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相关概念: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所采取的具有强制性质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