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企业所得税需要满足哪三个条件?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通常所说的交完企业所得税可能涉及到的三个关键条件。 首先是企业具有应税所得。应税所得通俗来讲,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经营活动获得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企业需要将各项收入汇总后,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才是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存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次是企业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并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准确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最后是企业足额缴纳税款。企业在完成纳税申报后,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企业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才算完成了纳税义务。 只有同时满足具有应税所得、按时进行纳税申报以及足额缴纳税款这三个条件,企业才算是完成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