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全责但不签字且要复议该怎么办?
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肇事者全责,可肇事者不签字,还说要复议。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事,担心他复议后结果会变,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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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肇事者全责却不签字且要复议的情况时,首先要理解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的相关概念。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议,也就是复核申请,是指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所以,肇事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是合法的。 当肇事者提出复议后,你也无需过于担忧。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他们会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核。 如果原事故责任认定确实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但如果原认定没有问题,那么会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你所掌握的证据和线索。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等,以帮助相关部门更准确地进行复核。同时,保持与处理该事故的交警的沟通,及时了解复核的进展情况。即使最终复核结果维持原认定,你在后续的赔偿等事宜中,如果与肇事者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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