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者一直拖着不处理相关事宜,受害者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介入处理,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认定书是确定事故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拿到责任认定书,确定肇事者负有责任后,如果肇事者拖着不处理赔偿等问题,受害者可以先尝试与肇事者进行沟通协商。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明确告知对方自己的损失情况以及要求赔偿的金额,并要求对方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处理。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交通事故处理的交警部门寻求帮助。交警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若交警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受害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前,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修车发票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此外,如果肇事者的车辆购买了保险,受害者还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一般来说,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可以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总之,当肇事者一直拖着不处理时,受害者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