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作出不予设立登记的决定该怎么办?


当工商局作出不予设立登记的决定时,申请人不必惊慌,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工商局作出不予设立登记决定是有其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说明理由。这意味着,工商局作出该决定并非随意为之,而是依据相关法律和申请材料的实际情况。 第一步,仔细查看工商局给出的不予登记的理由。通常,工商局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具体原因,比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等。申请人需要认真对照这些理由,检查自己的申请材料。例如,如果是材料不齐全,就及时补充完整;如果是某些文件的格式不符合要求,就按照规定进行修改。 第二步,如果对工商局的决定存在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工商局的决定可能存在错误。 第三步,除了行政复议,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工商局作出的不予设立登记决定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合法。 总之,当遇到工商局作出不予设立登记的决定时,申请人要冷静分析,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决问题。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司能够顺利设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