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单位不在就业协议上加盖公章该怎么办?
我和实习单位签了就业协议,可单位却不肯在上面加盖公章。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就业权益,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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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实习单位不在就业协议上加盖公章时,我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就业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性质的约定,它规范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就业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 如果实习单位拒绝加盖公章,我们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沟通。询问单位不肯盖章的具体原因,可能是单位流程问题、相关负责人不在等。通过积极沟通,或许能解决盖章的问题。比如,有的单位可能是因为内部审批流程还未完成,沟通后可以明确完成时间。 要是沟通之后,单位依然拒绝盖章,且没有合理的理由,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毕业生可以收集与单位沟通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毕业生可以考虑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反映情况,寻求学校的帮助。学校可以凭借与单位的合作关系进行协调,督促单位履行协议。 若学校协调也无法解决,毕业生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来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能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需要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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