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需要交个税?
我被公司辞退,拿到了一笔补偿金。我不知道这笔钱要不要交个税,担心如果需要交却没交,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辞退员工的补偿金需不需要缴纳个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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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辞退员工补偿金这个概念。它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偿。这笔补偿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生活,帮助他们度过一段困难时期。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例来说,假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数额就是15万元。如果员工获得的辞退补偿金在15万元以内,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补偿金是20万元,超过15万元的那5万元,就需要单独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此外,这里所说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一般是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综合所得税率表则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同收入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 总之,辞退员工补偿金并非一定需要缴纳个税,关键要看其数额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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