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需要扣个人所得税吗?
我被公司辞退,拿到了一笔辞退补偿。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辞退补偿到底扣不扣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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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是否扣个人所得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有专门的税收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假如您获得的辞退补偿是12万元,没有超过15万元,那么这12万元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您获得的辞退补偿是20万元,超过15万元的部分也就是5万元,这5万元就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辞退补偿不一定都要扣个人所得税,要根据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以及您实际获得的辞退补偿金额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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