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后不退钱该怎么办?


当遇到未成年犯罪后不退钱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在处罚上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到财产退还问题时,如果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应当由其个人财产进行退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若未成年人没有个人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退赔,其监护人有责任进行赔偿。 如果遇到未成年犯罪后不退钱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第一步,可以先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财物。通过友好沟通,向他们说明法律规定和应承担的责任,促使其主动退还。 若协商不成,我们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会对犯罪所得进行追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同时,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也会关注犯罪所得的处理情况。 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我们可以要求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若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我们还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决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措施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