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母亲,母亲又不愿意告他该怎么办?
我母亲有好几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一直不赡养母亲,可母亲心软,不愿意去告他。我看着很生气又没办法,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那个不赡养母亲的人尽到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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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中,涉及到赡养义务以及诉讼主体等法律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履行该义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然而,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母亲不愿意起诉不赡养她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则上主张赡养费的权利主体是父母,但当父母由于各种原因(如亲情顾虑、缺乏法律意识等)而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相关组织或个人可以提供一定的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可以先向这些组织反映情况,让他们出面进行调解和督促。比如,找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他们可以对不赡养母亲的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劝导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履行赡养义务。 如果这些组织的调解没有起到作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自己为母亲的监护人,然后以监护人的身份代理母亲提起诉讼,要求不赡养的子女支付赡养费。但申请变更监护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要以保护母亲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另外,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为经济困难或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可以向他们咨询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解决方案,在他们的帮助下更好地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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