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找学校钱要不回来该怎么办?


在这种托人找学校钱要不回来的情况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关于委托合同和不当得利等方面。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这个案例中,你委托对方帮忙找学校,这就形成了一个委托合同关系。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办成事情,还拒不返还你给的钱,那么这笔钱对于对方来说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当遇到钱要不回来的情况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先和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事情没有办成,要求对方按照约定返还钱款,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的证据。如果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考虑向对方发送书面的催款函,以正式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钱款,并给予一定的期限。催款函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保留好寄送凭证。如果对方仍然拒不返还,第三步,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给钱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委托事项的相关约定等,以证明你委托对方办事以及对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且拒不还钱的事实。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而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来拿回你的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