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辞退后公司不给补偿金该怎么办?

我被公司辞退了,但是公司却不给我补偿金。我现在很困扰,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了解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方法,以及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材料。
展开 view-more
  • #辞退补偿
  • #劳动仲裁
  • #劳动维权
  •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被辞退后公司不给补偿金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支付差额部分;若逾期仍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下,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等。 其次,申请劳动仲裁。这是一种较为常见且有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一是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如北京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二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和对方答辩期,接着开庭审理,之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三是若对裁决书不服,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而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最后,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