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不给补偿金的情况下,该怎么进行仲裁?
我被公司辞退了,但是公司不给补偿金,我心里很憋屈。我想知道具体的仲裁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还有就是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当遇到辞退不给补偿金的情况,想要进行仲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操作: 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获得补偿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例如,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其次,要积极收集证据。这包括与雇主的沟通记录,如辞退时的谈话录音、短信、邮件等,能证明辞退事实;入职登记资料,如劳动合同、入职申请表等,确定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被辞退前的工作记录,像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显示工作情况;工资条,明确工资收入情况等。这些证据在后续仲裁过程中至关重要。 然后,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前往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也就是原劳动局)内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两份,同时附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还需提交相关争议案件的证据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各两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基本资料(在北京无需递交该项资料)。 接着,仲裁委员会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受理并立案,之后会向双方预留举证期限及答辩期限,再进入正式庭审过程。庭审后,仲裁委员会会进行调解,若未能达成调解,则将下达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整个仲裁过程通常需要在六十日内解决。 最后,如果对于裁决结果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在仲裁期间,不影响劳工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