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永久居住权需要什么条件?


永久居住权是指个人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权利。在我国,永久居住权通常指的是外国人在中国的永久居留资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国“绿卡”。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比如说,外国人在中国投资开办企业,连续三年企业的运营状况稳定,并且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就有可能符合这一条件。 二是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例如,外国专家在中国的高校担任副教授,连续任职四年,且四年内累计在中国居住不少于三年,纳税情况也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请。 三是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这主要是针对那些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为中国做出了重大贡献,或者是国家出于特殊需要引进的人才。 四是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也就是说,如果符合前面三种情况的外国人,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也可以一同申请。 五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比如,中国公民的外国配偶,和中国公民结婚满五年,并且连续在中国居住满五年,每年居住时间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收入和固定的住所,就能够申请。 六是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能够和父母共同生活。 七是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比如,外国老人在境外没有直系亲属,其在中国有直系亲属,该老人年满60周岁,连续在中国居住满五年,每年居住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和住所,就可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