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我家邻居有精神病,之前一直相安无事,可前几天突然发病把我打伤了。我想知道,像这种精神病伤人的情况,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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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精神病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需要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来分析。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如果经过专业鉴定,伤人时该精神病人处于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若处于精神正常状态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那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后一种情况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即便精神病人在伤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其监护人通常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伤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精神病人有自己的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够的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总之,精神病伤人是否负法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专业鉴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你被精神病人伤害,建议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同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其监护人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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