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给受案回执该怎么办?
我去派出所报案,反映了我的遭遇,工作人员登记了相关信息,可就是不给我受案回执。我担心案件后续处理情况无法知晓,也怕他们不重视我的案子。我想知道,遇到派出所不给受案回执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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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派出所不给受案回执的情况时,我们首先要了解受案回执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等进行受理后,出具给报案人的一种书面凭证,它可以证明报案已经被公安机关受理,也是报案人了解案件进展、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同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也明确,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如果派出所不给受案回执,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办案民警进行友好沟通,向他们说明你需要受案回执的原因,比如为了知晓案件进展、便于后续跟进等,提醒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出具。若沟通后仍未拿到受案回执,你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反映,比如向公安分局的相关部门投诉,说明具体情况,要求督促派出所依法出具受案回执。此外,你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这些途径,一般能够解决派出所不给受案回执的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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