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开的税票丢失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开了一些税票,结果不小心给弄丢了,心里特别着急。也不清楚这税票丢失了会不会有啥严重后果,更不知道接下来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处理这个事情。想问问大家,遇到这种以前开的税票丢失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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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以前开的税票丢失的情况时,不用过于慌张,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处理办法。税票在经济活动中是很重要的凭证,它能证明业务的发生以及纳税情况。如果丢失,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依然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完成税务流程。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要是普通发票丢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一般来说,丢失方需要取得原开票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总的来说,税票丢失后及时采取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是很关键的。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注意妥善保管各类税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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