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起诉后被告人没钱还该怎么办?
之前把钱借给了别人,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无奈之下我去法院起诉了。可现在法院判我胜诉了,对方却表示自己没钱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对方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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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钱起诉后被告人没钱还,您可以参考以下办法来处理。 首先,可以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虽然对方称没钱还,但按照法律规定,其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双方可以友好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一个新的还款协议,比如约定分期还款的时间和金额等,这样既给对方一定的时间去筹集资金,也保障了自己的权益有实现的可能。法律依据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要是对方拒不履行判决,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被告人名下的可执行财产进行调查和处置。这里的可执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基金份额等。《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财产等措施。 若经过法院调查,被告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不代表这笔钱就不用还了,一旦中止的情形消失,比如发现被告人有了新的财产线索,恢复执行后债权人就可以继续要求法院执行其财产。《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告人有到期债权,比如他对其他人也有应收的款项,债权人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求偿权,向被告人的债务人追讨欠款。 相关概念: 代位求偿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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