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对方后对方没钱还该怎么办?


如果在法院起诉对方后,对方表示没钱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像银行存款、汽车、不动产等财产都在调查范围内。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此来折抵债务。 其次,如果经法院调查,对方确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这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在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另外,如果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您的权利无法实现。一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查封、扣押、冻结:查封一般是对不动产等进行限制其处分的措施;扣押是将财物转移至一定场所予以扣留;冻结主要是针对银行存款等资金,限制其流动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当前条件下,法院经过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经法定程序对本次执行程序作暂时终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