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想要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可他/她死活不同意,我们已经没办法继续过下去了。我尝试和对方沟通很多次,都没有效果。现在我就想知道,在这种一方想离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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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这就涉及到了离婚程序中的一些法律规定。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的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而,在一方想离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显然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那么,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尝试让夫妻双方重新和好,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想离婚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需要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如果是因为分居满两年,需要提供分居的相关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总之,当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提供有力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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