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不愿意离该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可他/她就是不愿意,我实在没办法和他/她继续过下去了。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方不愿意离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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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时一方不愿意离,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事实和理由(比如说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等内容。证据方面,可以收集能证明符合上述法定离婚情形的材料,例如对方重婚的证据、实施家暴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和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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