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另一方不离该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可他/她就是不同意。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才能顺利离婚呢?有没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难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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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可能会比较长,而且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所以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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