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假离婚后一方不还钱该怎么办?
我和伴侣为了某些原因办了假离婚,当时说好了债务共同承担。现在他却不还钱了,我多次催他都没用。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还钱,这种假离婚情况下的债务问题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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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其实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概念。一旦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法院作出了离婚判决,那么婚姻关系就会依法解除,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 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对债务的承担有明确的约定,比如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了债务的分担情况,那么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还钱,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要是离婚时没有对债务问题进行约定,那就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断。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一方偿还后,可以按照内部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追偿。 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权利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债务的产生凭证、离婚协议等,来证明债务的存在以及双方对债务的约定情况。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获得胜诉判决,而对方仍然不还钱,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强制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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