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协商双方民事纠纷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之前我和别人有民事纠纷,民警帮忙协商好了,大家也都同意了相关解决方案。可现在对方反悔了,我都按协商结果做了不少事。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后续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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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纠纷中,民警进行的协商一般属于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我国行政机关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制度。它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不同,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当民警协商双方民事纠纷后,一方反悔时,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在民事纠纷中,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如果是基于自愿的,就应当遵守。如果一方反悔,实际上是违反了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 虽然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但它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若对方反悔,当事人可以收集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比如双方在民警调解过程中的谈话记录、达成的书面协议、现场的证人证言等。然后可以再次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对方违反了之前达成的约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内容。 如果再次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将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认定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会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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