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他/她死活不同意,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有没有什么法律手段能让我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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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主张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在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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