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对方不赔偿医药费怎么办?
我遭遇了一起刑事案件,身体受到伤害,去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现在案子在处理,但对方一直拖着不肯赔偿我的医药费,我生活也因此有了经济压力。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让对方赔偿我的医药费呢?
展开


在刑事案件里,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受害人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物质损失就包括了受害人因受伤治疗产生的医药费。受害人可以在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人赔偿医药费等相关费用。 其次,如果在刑事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在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审理时间和刑事诉讼是分开的,但在赔偿范围和标准上基本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受害人可以依据此规定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人赔偿医药费。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医药费,但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来实现受害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