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撞后对方不赔医药费该怎么办?


如果被人撞后对方不赔医药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首先是协商。尝试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向对方讲清楚他在此次事故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明确告知其需要赔偿医药费。这种方式比较温和,如果能达成一致,对方就会支付医药费,事情也能快速解决。 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请交警部门调解。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以及调查结果划分责任,然后依据责任认定来督促对方进行调解并支付医药费 。因为交警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有专业的经验和权威,他们的介入有可能促使对方履行责任。 若调解还是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并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例如医疗费用单据、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方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这就表明,撞人者作为赔偿义务人,有责任赔偿受害者的医药费。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意味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先行赔付确定的损失部分,伤者方可以利用这一点争取获得部分赔偿。 相关概念: 预赔:指在保险理赔中,保险人在收到赔偿请求和相关证明资料后,在一定期限内,对于赔偿数额虽不能完全确定,但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的行为 。 代位求偿: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