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小孩每人一个对方不愿意该怎么办?
我打算起诉离婚,想着孩子一人一个,这样对大家都好。但对方死活不愿意,说两个孩子都得归他。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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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您希望孩子每人抚养一个,但对方不愿意,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 首先,法律上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经济条件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居住环境,安全、舒适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居住场所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还有双方的个人品德和教育能力,能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具备教育引导孩子能力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如果您希望实现每人抚养一个孩子的诉求,您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这样的安排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比如,您可以提供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等方面的证据。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尤其是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他们的想法在抚养权判决中会被重点考虑。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组织调解,这是一个双方沟通协商的机会。您可以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抚养方案。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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