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银行钱法院强制执行但没有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欠了银行一些钱,现在法院已经开始强制执行了,可我现在真的没钱还。我很担心法院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具体会怎么处理,我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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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欠银行钱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没有钱偿还时,会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首先,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义务。若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法院判决,法院有权依照相关法规对其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及处分。例如,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且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其次,如经调查确实存在无可供执行资产的情形,法院可采取如限制高额消费、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性措施,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尽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限制高消费会对被执行人的生活产生诸多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等,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个人信用会受到严重影响,在贷款、出行、就业等诸多方面都会面临限制和不便。 最后,假如经过法院采取上述措施后,仍然欠缺执行条件,例如被执行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且没有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等,法院将会作出裁定暂停执行,直到日后找到关于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的确切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了多种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其中包括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当出现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的情况时,法院可依据此条款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 此外,被执行人也可以尝试与银行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协议,例如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等,争取银行的谅解和同意,从而缓解当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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