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有关的有哪些法律问题?


涉外离婚是指涉及到外国因素的离婚案件,通常是指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为外国人或者双方在国外结婚等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涉外离婚涉及的一些常见法律问题。 首先是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其次是离婚方式。涉外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的话,要求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可能身处不同国家,要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能存在一定困难。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时,也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但在处理涉外财产时,可能会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例如,如果夫妻双方在国外有财产,可能需要考虑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规定。同时,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子女抚养权问题也是涉外离婚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一般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如果一方在国外,可能需要考虑如何保障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等问题。 最后,关于法律适用。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不同国家法律的适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总之,涉外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当事人在处理涉外离婚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