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原告不追究会怎么判?
我朋友之前和别人起冲突,把对方打伤了,对方报了警。后来我朋友主动赔偿,对方也愿意原谅他,不打算追究了。现在案子到了法院,我 们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怎么判?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故意伤人案件中,即便原告表示不追究,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就一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因为在我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伤害程度,就会触犯刑法,此时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所以国家会介入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虽然原告不追究,但是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追诉。如果案件情节比较轻微,比如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并且双方已经达成和解,被害人明确表示谅解,那么司法机关有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和解程序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要是伤害后果比较严重,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即便原告不追究,司法机关依然会继续推进诉讼程序。不过,原告的谅解在量刑时会被作为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予以考虑。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被告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从轻处罚。所 以,原告不追究并不代表不会判刑,只是在量刑上可能会相对轻一些。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