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计提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税金及附加这个概念。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计提这些税金及附加时,需要按照一定的会计分录来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当期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进行计提。当发生相关业务,确认需要计提税金及附加时,会计分录如下: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等科目。 这里的“税金及附加”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它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对当期利润的影响。而“应交税费”科目是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例,它们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假设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为1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那么当期应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0000×7% = 700元,应计提的教育费附加=10000×3% = 300元。会计分录为:借记“税金及附加”1000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00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300元。 等到实际缴纳这些税金及附加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相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样就完成了从计提税金及附加到实际缴纳的整个会计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