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常住地与低保地不一致该怎么办?

我家申请了低保,但是因为工作等原因,现在常住地和低保申请地不一样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会对低保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常住地和低保地不一致的情况,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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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迁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常住地与低保地不一致的情况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目的是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常住地与低保地不一致时,首先涉及到低保资格的审核问题。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查。如果常住地发生变化,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等状况可能也会随之改变,而低保资格的认定正是基于这些因素。所以,需要及时向低保地的相关部门如实报告常住地变更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家庭状况变化。 其次是低保金的发放和领取问题。通常低保金是通过指定银行账户进行发放的。即使常住地改变,一般不影响低保金的正常发放,但可能在领取上会有一些不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若常住地变更距离较远,建议与低保地民政部门沟通,看是否可以对领取方式等进行调整。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低保的迁移问题。如果打算长期在常住地居住,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可以考虑将低保关系迁移到常住地。具体操作流程需要向常住地和低保地的民政部门咨询,一般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低保领取证明、常住地居住证明等,经两地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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