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派出所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原本户口在老家,后来因为工作等原因迁出去了。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提交申请后派出所却不同意,也没说清楚原因。我不太明白自己符合迁回条件,为啥派出所不同意,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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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想把户口迁回原籍,但派出所不同意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要弄清楚派出所不同意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迁移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派出所不同意您迁回原籍,可能是因为您不符合当地的户籍迁移政策。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只有在原籍有房产,或者与原籍亲属有特定关系等条件下才可以迁回。您可以主动与派出所沟通,要求他们明确告知不同意的具体理由。 如果沟通后发现是因为自己误解了政策,不符合迁移条件,那您只能等符合条件后再申请。要是您认为自己符合条件,而派出所给出的理由不充分,您可以要求派出所出具书面的不予办理的决定。这是您的合法权利,书面决定可以让您清楚知道不同意的依据。 拿到书面决定后,如果您仍然不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您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般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的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 如果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不能让您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您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您符合迁移条件的证明材料、与派出所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对您后续的维权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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